醫生的比較優勢和比較劣勢

Gwartney, Stroup and Lee (2005) 舉了一個「醫生雇人整理病歷及安排看診時間」的例子解釋「比較優勢法則」(Law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即使大部分的醫生都擅長整理病歷及安排看診時間,但一般而言,他們都會雇用他人來做這些事。醫生花在整理病歷的時間可以用來看診,因為用在看診的價值更高,如果他們花很多時間整理病歷兒非看診,他們的收入就會減少。所以重點不在於助理是否比醫生更會整理病歷,而是在於醫生如何更有效率地利用時間。
(高翠霜 譯 2007: 51)
另一個說明:醫生整理病歷的機會成本(看診收入)高於助理整理病歷的機會成本(看診收入)。對比之下,助理擁有「整理病歷的比較優勢」,所以「醫生看病而助理整理病歷」的分工對兩人較有利。
所以,在崇拜英雄的Ayn Rand在小說《阿特拉斯聳聳肩》裏,
如果她所塑造的「創造者桃花源」之中多了「非創造者」,
也可以讓其他創造者過得更好。
相關連結:
Lee, Dwight R., James D. Gwartney and Richard L. Stroup (2005) Common Sense Economics.  St. Martin’s Press.
http://commonsenseeconomics.com
高翠霜 譯 (2007) 《常識經濟學:人人都該知道的經濟常識》,經濟新潮社 。
http://www.cite.com.tw/product_info.php?products_id=12955
 Lee, Dwight R. (1999)   “Comparative Advantage.” Freeman 49(10)
http://www.thefreemanonline.org/columns/comparative-advantage/
Boudreaux, Donald J. (2008) “Comparative Advantage.” The Concise Encyclopedia of Economics. David R. Henderson, ed. Liberty [...]

獨立自主的黑白與談判

Hans Abbing 在Why are Artists Poor? The Exceptional Economy of the Arts書中(嚴玲娟 譯 (2008)《為什麼藝術家那麼窮:打破經濟規則的藝術產業》)提及一個未能實現的「企業贊助美術館」計畫。
這是一個值得進一步討論的案例:
        就一個美術館(或是樂團或是大學)而言,哪些可以被交換?哪些不可以?
       如何決定?

德國汽車製造商奧迪(Audi)提供無息貸款給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市立美術館,以增建新的館舍。交換條件是在新餐廳旁展示一輛奧迪的車款並在展覽空間的另一個相鄰空間,偶爾舉辦間接關於荷蘭-德國關係的展覽,奧迪或許會為這些展覽提供諮詢。…批評家認為美術館管張魯迪.弗克斯在館方的獨立自主有所妥協…

艾立克斯提出這位館長的獨立自主權,可能會因此「多一些或少一些」,不過他也可能得到更多資金,其獨立自主也隨之提升。但他的看法未能引起共鳴,最後堅持獨立自主權非黑即白和金錢不該左右這件事的人,其實是大學商業科系的成員。…
最後奧迪的交易告吹。…
嚴玲娟 譯 (2008: 85-86)
相關連結:
阿姆斯特丹市立美術館Stedelijk Museum Amsterdam
嚴玲娟 譯 (2008) 《為什麼藝術家那麼窮:打破經濟規則的藝術產業》,典藏藝術家庭。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96529
Abbing (2002) Why are Artists Poor? The Exceptional Economy of the Arts.  Amsterdman University Press. 
http://www.xs4all.nl/~abbing/DOCeconomist/Why%20are%20artists%20poor.htm
Abbing (2002: 79) “No Barganing with Autonomy – the Audi deal”
http://books.google.com.tw/books?id=DukoxJd3SZ0C&pg=PA79
website hans abbing artist economist
http://www.hansabbing.nl/

台灣人獨立自主嗎?

對政治很敏感的讀者請放鬆--標題的主詞是台灣人而不是台灣!
以下出自一位日本人-《大口吃遍台灣》電視節目的主持人MATSU (松田直弥)-接受《蘋果日報》記者陳玉梅採訪的回答:
…日本人習慣被管理,太多規範壓在我們身上,一個人沒組織無法成事。不像台灣人很自主,想做什麼就去做,只要自己承擔責任,這對我是種解放,所以每次來,我都感覺很安穩,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短評:
1. 有沒有「自己承擔責任」可能不是短期出差來台的人所能看得清楚。
2. 「日本人」「台灣人」之前應該加上「我看到很多」
--因為「部份」不等於「全部」,而且「每個人所看到的部份」不盡相同。
但是,據說日文文法在「很多時候」(?)省略第一人稱(我)。
Matsu的這個觀察也可以作為討論「獨立自主」「挑戰」之間的關係的引子:
…台灣人很喜歡挑戰,做一做不行,就換個新想法再做,所以店家淘汰率很高,可能我這次去,下次去就換人了。每天走在路上看到的東西變化得很快。像很多店都賣乾麵,可是每家都有微妙的變化;饅頭也是,裡面麵粉味、發酵過程,就讓你感覺這家跟那家不同。不像日本全是大型連鎖店,從北海道吃到九州,麵包味道都一樣…
連結:
「人間異語:別嫌台灣一無是處 台灣很有魅力。」 2009年08月29日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00913/IssueID/20090829
MATSU Official Website(松田直弥)
http://matsu-eating.cocolog-nifty.com/blog/
下面那一句話絕對是真的 「大口吃遍台灣」,20080901。
http://a7526746.pixnet.net/blog/post/22420514

情人節經濟學系列之六: Concrete Evidence of Love

Dixit and Skeath (1999: 11) 在他們賽局課本第一章舉了一個Dating Game的例子說明傳訊(signaling)和篩選(screening):
… Once upon a time in New York City there lived a man and a woman who had separate rent-controlled apartments, but their relationship reached a point where they were only using one of them. The woman suggested to the man that they give up the other apartment. The [...]

為己-是人或是妖?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與劇場應用學系在98-8-15~98-8-16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演出《培爾金特》
http://www.arte.gov.tw/pro1_perf_now.asp?KeyID=1083
導演林一泓已經加入一些本土元素。
但是也許以後還會有編劇或作家把劇中的山妖
(Trolls 是北歐神話對山妖的稱呼 http://en.wikipedia.org/wiki/Troll )
改成現實世界中以某些條件換取靈魂的政治或黑道組織。
關於這個戲劇詩(dramatic poem),Fromm (1947/1999: 94) (佛洛姆)在Man for Himself: an enquiry into the psychology of ethics 有以下討論
… Ibsen’s play Peer Gynt- written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 is a critical analysis of modern man and his unproductiveness.  The subtitle of the play might very well be “Modern Man in Search [...]

改寫《阿特拉斯聳聳肩》

書友會可以做什麼?
書評書介在網路上已經很多,
所以8.15(六)純粹資本主義者的理想國? -- 當巨人罷工時 ,《阿特拉斯聳聳肩》書友會
http://heliosstudio.pixnet.net/blog/post/27240875
進行了一些改寫劇情的討論。
簡單的推想可知:
即使加入「缺乏自行謀生能力」的人並不影響故事的主軸。
此外,「創造者」邀請一起「隱居到另一個桃花源」的對象應該不限於同樣的「能力極高、擁有相當資產的企業家」。
只要認同「不以武力強迫他人付出」的原則,就可以讓桃花源的每一個人都更好。
這顯示作者Ayn Rand 並不熟悉經濟學的「比較優勢原理」(Principle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另外,讀者可能被作者誤導而以為「只有原本科學知識能力極高、擁有相當資產的人才能當作企業家」。在台灣多的是白手起家和學歷不高的創業家。
以下是一篇針對精華片段添加了某一些想像力和色彩的改寫:
“ATLAS SHRUGGED UPDATED FOR THE CURRENT FINANCIAL CRISIS” BY Jeremiah Tucker
http://mcsweeneys.net/2008/11/20tucker.html
改寫者扭曲了很多觀念。期待更有想像力的人再改寫。

合理價格?法官決定?

原來台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法官?)的權力這麼大:
任何消費者對「任何看不慣的價格」都可以「向政府申訴」?而最後的決定權在法官!
法官要「憑什麼理」來做判決一個標價「合不合理」?
當初把「促進商品或服務維持合理價格」列入消費者保護法第三條之「政府應實施措施」的立法委員們太隨便了!
不知法律學者可有善後的方法?
消費者保護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http://www.cpc.gov.tw/laws.asp
第 一 章 總則
第 3 條
  政府為達成本法目的,應實施下列措施,並應就與下列事項有關之法規及
其執行情形,定期檢討、協調、改進之:

六、促進商品或服務維持合理價格。

第 五 章 消費爭議之處理
      第 一 節 申訴與調解
第   43    條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
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非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由民間(而非政府)組織「台灣數位文化協會」建置運作的「莫拉克災情網路中心」http://typhoon.adct.org.tw/
在「關於我們」中解釋「為什麼」http://typhoon.adct.org.tw/about/
莫拉克颱風災情重創台灣,中南部各地陸續傳出災情,由於災情狀況繁多,災民需求繁雜,災害訊息缺乏有效整理,有鑑於此,長期致力推廣資訊科技於社會運用之台灣數位文化協會,在網路上自發性地架設此網站,旨在利用新興資訊科技,協助政府與民間快速掌握風災狀況,跳脫既有的官方回報系統,採用社群回報機制,由下而上直接匯集民眾訊息,迅速有效整理群眾智慧,提供政府與民間參考。
以下則摘自「中央災害應變中心」http://210.69.173.10/eoc/index.html
的「關於我們」http://210.69.173.10/eoc/about.htm
…並建置完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應變管理資訊系統(EMIS),整合作業平台、入口網站及多個應用系統,達到災害防救資訊共享的目的,進而大幅提升了災害應變的運作效率。…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防救災資訊系統」http://210.69.173.10/eoc/info1.htm
缺少了「即時對外公佈資訊」!
直到目前為止,「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http://www.ndppc.nat.gov.tw/
還沒有因應民間的「莫拉克災情網路中心」而修改「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網站。
究其原因,可能是沒有公務員有足夠的誘因。

合理價格?嚴謹的學術不用這個詞

如果隨便打開一本經濟學課本,書本最後的索引都不會看到「合理價格」這個詞。
用scholar.goolge.com查詢的結果,
沒有發現出現「合理價格」這個詞的經濟學學術論文。
倒是有一些房地產研究和行銷研究的學術論文用了這個詞。
行銷學的做法是用問卷問受訪者是否覺得售價合理。
研究者本身並沒有給「合理價格」下一個定義,
所以調查得到的數字是基於受訪者對「合理價格」這一個詞的感受。
如果是嚴謹的學術理論,一個定義要列出「若且唯若」的條件。
例如「均衡價格」是「供給量等於需求量時的價格」。
經濟學家不應該說「均衡價格就是合理價格」。
經濟學家不應該說「理論上來說,…就是合理價格」。
經濟學理論裏沒有合理價格,因為「合理價格」是一個唬爛和唬人的名詞。

期刊主編的第一手軼事

自稱拒絕了2500篇(接受了200篇)投稿的經濟學者McAfee, R. Preston  在”Edifying Editing” http://www.mcafee.cc/Papers/PDF/EditorExperiences.pdf
所提到的兩則anecdotes:
He went into some detail about all the stupid things the referee said and the economist listening to the story commiserated and wholeheartedly agreed with the author.  … the commiserator was the referee in question. This referee had actually written a very thoughtful and serious report on a paper of a [...]

手指故事2-9-1:缺乏操作型定義的可能後果

「合理價格」(Reasonable Price)這個詞的問題之一在於使用者通常提不出一個「操作型定義」(Operational Definition)。
為何進行社會科學的討論最好要先對每一個使用的詞彙做出明確的「操作型定義」呢?
如果沒有討論者可以互相同意的測量方法,豈不造成雞同鴨講?
這篇據說是小學課本的課文:
http://www.wfjh.kh.edu.tw/html/story/9P123.HTM
… 巫師就伸出一個手指頭,阿凡提馬上伸出兩個手指頭。巫師對於這樣的回答感到十分滿意,於是又向凡提伸出一個巴掌,阿凡提回答他一個捏得緊緊的拳頭,然後就走了。…
以下這篇(可能)是針對上文的創意改寫  (我只摘錄比較文雅的部份) :
phiphicake (2009) 「只是想捅你罷了」,《哲學哲學雞蛋糕 》2009年6月18日。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9/06/blog-post_18.html
…大使朝阿凡提點頭致意,隨即舉起右手,露出兩根手指頭。阿凡提見狀,也舉起自己的雙手,露出九根手指頭。大使露出驚訝的表情,張開手掌揮了揮,阿凡接著伸出食指,狠狠地朝上空一戳…
這篇提到了物理學者Alan Sokal 有名的實驗”A Physicist Experiments with Cultural Studies”:
phiphicake (2009) 「知識的騙局—難懂與無法理解」,《哲學哲學雞蛋糕 》2008年1月21日。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8/05/blog-post_5887.html

合理價格?請拋棄這個名詞

「合理價格」這個詞通常有兩種情況會出現在新聞媒體上:
一是當媒體訪問專家和學者房價或股價是否太高時,
一是當消費者基金會之類的團體抗議某些商品或服務售價太高時。
我對第一種情況的媒體和專家學者的建議是:
把「評判一個價格太高或太低的標準」講清楚,
然後把「價格不合理」這個詞換成「價格相對於XXX標準而言太高(或者太低)」。
如果觀眾關心「房價或股價是否太高」的動機是想要知道:
在目前的價位買進,能不能在將來賺錢(或者不賠錢)?
專家學者為什麼不明講:
「我預測三個月(或六個月或一年或兩年)後某種價格上漲(或下跌)百分之X」?
這樣不是更清楚嗎?
之所以不敢捨棄「價格不合理」這個詞的可能原因,是不是:
上節目的專家學者沒有把握做預測(怕失準砸招牌)?
節目主持人不敢問(怕專家學者拒答)?
節目主持人和專家學者都以為這世界上存在一種「沒有標準的合理價格」?(所以採用音量最大者的標準?)
對第二種情況的抗議者,
我的建議不再是提出一個「評判一個價格太高或太低的標準」,
而是:
「進入這個市場和現有業者競爭」!
因為,即使抗議者能提出一個「清楚的公式」當作「評判一個價格太高或太低的標準」,
憑「什麼道理」要求現有廠商「服從」抗議者的公式?
如果這抗議是因為「看不慣現有廠商賺太多錢」,「合理」一詞是不是應該改成「合情」(看得順眼)?
既然是「看得順不順眼」的問題,是否就別假裝有個「道理」要求「價格應該多少」「毛利率應該多少」?

新學年第一天

8月1日是台灣各大學新學年的第一天,
有開始新工作的新任助理教授詢問經驗。
我建議參閱朱敬一的《給青年知識追求者的信》。